各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、市直各部门、有关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校:
现将第八届(2010-2011年度)温岭市青少年英才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目的
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发现、评选、表彰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获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,为全市广大青少年树立学习榜样,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弘扬时代精神、民族精神,增强创新意识、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,立志为温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、加快推进温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。
二、评选范围
在科学研究、发明创造、创新创业、文学艺术、体育竞赛、教书育人、思想道德教育、新闻宣传、政法等工作和学科竞赛中涌现出来的,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少年,其事迹、成果原则上限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。
三、评选标准
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,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与时俱进,爱岗敬业,求实创新,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表现突出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1、不畏艰难、积极进取,在科学研究、发明创造中成绩突出,其学术成果达到台州市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的,或获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的,或为社会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。
2、创业创新,在企业经营管理、生产技术等方面,开拓创新,成绩显著,为企业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。
3、大力弘扬中华文化,唱响主旋律,在文学艺术工作中,成绩显著,有较大的社会影响,其作品、表演获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的。
4、发挥拼搏精神,有良好的体育风尚,在体育活动中,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大赛,其成绩名列前三名的。
5、刻苦钻研青少年理想信念、思想道德、科技文化教育等业务,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、有建树、成绩显著;或获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者。
6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思潮,在新闻宣传中,深入实际,撰写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作品,获得台州市级及以上新闻二等奖及以上的。
7、依法办事,执法公正,成绩显著,获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政法工作者。
8、刻苦钻研技术技能,为企业作出突出贡献,并在台州市级及以上技术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的技工(外来务工人员应予以优先考虑)。
9、在农业产业化和农民致富奔小康中有重大科技发明,成果显著,获台州市级及以上奖励的青年农民。
10、刻苦学习,成绩优异,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。
四、评奖名额
本届青少年英才奖名额共50名,每单位限报三名。
五、推荐方法
采用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。
自我推荐:凡符合评选标准者,可向所在镇(街道)或市直有关单位自我推荐。
组织推荐:由所在单位对照评选条件,按自下而上原则协商推荐,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。
六、评选方法
市青少年英才奖评审委员会由市关工委、市教育局、团市委、市科协等单位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,根据被推荐人的事迹、成果、奖级及评定获奖人数,按青年组、学生组分别评出获奖者。
七、推荐材料
被推荐者均需认真填写《第八届温岭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》(一式二份),贴一寸照片一张,并附获奖证书和成果复印件。填表要求内容真实,文字精炼,打印清楚。
八、推荐时间
各有关单位须在9月20日前将《第八届温岭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》及推荐材料报温岭市关工委办公室。
地址:温岭市行政中心17楼(西)1710室
联系人:庄微微,联系电话:86221403
附件:第八届温岭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
温岭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温 岭 市 教 育 局
共 青 团 温 岭 市 委 员 会 温岭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1年6月27日
主题词:评选 英才 通知
抄送:台州市关工委、台州市教育局、共青团台州市委、台
州市科协,市委办、市府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,市
委市政府领导蔡周钧、张永兵、江金永
温岭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1年6月27日印发
第八届温岭市青少年英才奖推荐表